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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3-04-28 10:57:21  作者: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  阅读量:1404次

信息系统运维是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础设施,是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实用化和现代化的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为了确保该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一、机房管理

信息化办公室和联网的院、系、部、处、中心的计算机室是我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机房重地,应指派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员和技术员具体负责两级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非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设备管理

信息化办公室的网络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信息中心负责设置。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系统管理员职责

1.对网络设备和各种服务器的操作要遵循规范。

2.不为无上网手续者提供上网方便。

3.定期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对联网单位和个人负责技术培训。

四、文明用网

1.网络用户不许在网上制黄、贩黄、传黄。

2.不许制造和扩散病毒。

3.不浏览网上未公开的站点信息。

4.不索取网上未公开发表的文献。

5.不取自己不明真象的文件,以免感染病毒或产生意外恶果。

6.不解密网上用户的口令。

7.不盗用他人的IP地址。

8.不发表不礼貌的言论。

9.不借用网络诽谤攻击他人。

10.不发表未经审查并获准公布的文章。

五、保密守则

1.网络用户应加强保密意识,严禁泄漏党和国家机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设电子公告牌BBS和新闻工作组NEWSGROUP

3.凡建立WWW服务器和Home Page的单位和个人,其内容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开放。

4.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

5.全校各职能部门及院、系、所、中心等单位,其重要文件、数据欲存入计算机者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否则,存放重要资料的计算机不能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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